第05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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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设立村级环境信息员
更多人财物投到监管一线
实现农村监管常态化
落实情况纳入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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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设立村级环境信息员
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潘骞 通讯员林宗军宣城报道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宣城市环保局获悉,宣城市将在2016年前,基本完善全市所有村级环境信息员队伍建设,扫除村级环境监管盲点,完善市、县、乡(镇)、村“四位一体”的环境监管网络。

宣城市环保局局长黄虹宁告诉记者,农村环境信息员队伍建设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义务为主、自主监督的原则,计划到2015年底前,各县(市、区)选择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初步建立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环境信息员队伍;2016年底前,要建立覆盖全市行政村的农村环境信息员队伍。

信息员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知识和环保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和反映当地有关环境保护的社情民意;及时上报苗头性环境信访问题和突发环境事故;对辖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配合村级组织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黄虹宁说,宣城市环保局制定了加强农村环境信息员队伍管理的具体措施。宣城市要求,严格农村环境信息员准入,农村环境信息员应当是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农村生态环境、责任心和原则性强、有一定的文化和群众基础、身体健康、自愿兼职或义务从事环境监管的人员,原则上在现任村两委成员中选聘。信息员队伍采取村推荐、乡(镇)审核,县级环保部门聘任的方式产生。

宣城市对信息员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两年一聘,到期后由县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续聘。信息员任期中未认真开展工作或假公济私并因此造成后果的,县级环保部门可及时予以解聘。

宣城市环保局要求,要加强农村环境信息员培训,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采取业务培训、岗位实践和交流学习等形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农村环境信息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有计划地组织农村环境信息员参加环保部门开展的活动,增强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的基本素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建立农村环境信息员队伍人员档案和工作台账,加强和信息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信息员情况反映,互相交流环境管理信息,促进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每年县级环保部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农村环境信息员进行表彰;市级环保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将县级环保部门建立和管理农村环境信息员队伍情况纳入对县级环保工作的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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