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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整治施工扬尘
“黑名单”责任主体一年内不能承接新业务
 

本报讯 福建省福州市日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被列入“黑名单曝光台”的责任主体一年内不能承接新业务。

据了解,此次扬尘整治时间为今年12月15日~2015年2月15日,整治范围包括福州市五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即房建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含挖掘占道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整治期间,福建省将每周抽查不同网格、不同类型项目。如果发现项目因扬尘问题被责令停工改正,或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因扬尘问题被责令改正两次以上(含两次),或者同一企业3个以上(含3个)项目被责令改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将被列入扬尘“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于重大扬尘污染问题,将跟踪报道查处情况,同时在媒体上实名曝光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项目名称。

除了被列入“黑名单”之外,责任主体还将面临罚款的风险。对于施工工地存在重大扬尘问题,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福州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项目停工改正。

对因扬尘问题被列入“黑名单曝光台”的责任主体,一年内不能承接新业务。其中,施工企业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不得承接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拆除业务;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不得承接新的任务;责任单位、注册人员及其承担的项目不得参与年度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曾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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