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娜
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在生产生活上,难免要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到自然保护区影响。在保护区成立之前,他们可以靠山吃山。成立之后,周边社区农民更多地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经济发展上必然受到诸多限制。
建自然保护区,初衷无疑是为了更好地把当地生态保护起来。然而,自然保护区建设离不开当地居民,二者唇齿相依,互相促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必须给当地居民带来更多的实惠,而不是贫穷。因为无数实践证明只有当地居民生活富裕,保护的目标才能达到。
那么,如何让保护区周边群众因保护良好生态而受益呢?首先要对周边群众给予相应补偿,以弥补其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态保护过程中丧失的许多发展经济的机会。
此外,还要授之以渔,让周边群众自身具备发展的能力。保护区需要与周边片区建立起良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发展生态旅游等产业,和周边地区实行利益共享。只有这样,周边群众才会从原来的自然保护区可能破坏者变成共同管理者,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周边养殖、放牧、捕捞等对自然资源破坏较大的行为发生。
当然,发展周围片区经济建设并不容易。这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为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稳定的资金渠道。比如,政府可以利用实行一些产业政策、银行贷款、税费减免等去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保护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
浙江省凤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做好保护区工作的同时,尽力扶持毗邻地区经济发展,开展保护区“社区帮扶年”等活动,不但提高了毗邻村森林消防意识,还让周边群众通过种植作物致富。这就是自然保护区和其周围片区一荣俱荣、一衰俱衰的良好例证,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