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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石家庄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紧急预警发布当天不采取限行和停课措施
 

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翟恒伟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石家庄市日前对《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进行了修订。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预警信息提前1~2天发布,紧急预警发布当天不采取限行和停课措施。

与之前的应急预案相比,新出台的应急预案更加严格。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应急响应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Ⅳ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其中,Ⅰ级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经批准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采取弹性工作制;企业可自主决定采取弹性工作制。实行交通管制,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时~24时实行非营运客车单双号通行。实行城市公交车免费。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削减50%以上的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总量。

对于市民关注的机动车限行,《预案》规定,当启动Ⅱ级、Ⅰ级响应时,实行相应的限行措施。当紧急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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