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李拉白沙报道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一男子近日因擅自砍伐天然林木,被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悉,2008年开始,被告人符某常在白沙黎族自治县某农场的一座山上开挖种植橡胶的行带和洞穴,但没有将山上的树木砍倒。2013年年底,符某常发现有人在这块地的边缘种植槟榔和橡胶,就担心林地被占用。
今年1月3日,在未经林业部门和白沙农场的批准下,符某常携带砍刀和手锯擅自对山上的天然林木进行砍伐,并将砍伐的林木丢弃在地里。据调查,遭砍伐林木直径在7厘米~20厘米不等。
经鉴定,被破坏的土地是规划林地,面积为两亩,林木蓄积量为13.5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符某常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审理后认为,符某常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被告人符某常案发后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