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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讨论野生动物保护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
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让严格执法成为杀手锏
建立环保警察专职化制度
推进环境法律不断完善
设立专门碳金融服务部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统一监管机动车污染
系统构建独立型环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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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政协委员李凌建议
设立专门碳金融服务部门

 

本报记者邢飞龙 姚伊乐北京报道 “在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各方面与全过程的语境中,我国金融改革创新内容还要更多关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来自台盟中央的全国政协委员李凌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达了对绿色金融的支持。

李凌提出,应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差别化管理完善绿色信贷制度,大力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参与开发绿色信贷产品。

李凌建议,应设立专门的碳金融服务部门,建立企业碳信息披露数据库,搭建碳交易平台,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构建绿色供应链,促进绿色流通和绿色消费。

鉴于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具有巨大潜力,李凌希望,能够设立中国清洁发展项目基金。“环境金融产品创新的每种方法应用都需将金融工具本身特点与环境问题的现状紧密结合。”他说,通过设立清洁发展项目基金,推动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的转让,促进我国节能减排技术推广。

同时,他建议,应制定完整有效的程序,更普遍地将环境因素纳入贷款、投资和风险评价,明确要求把环保达标作为客户授信审批的重要依据,更好地将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入环境金融产品创新的政策、文化与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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