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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讨论野生动物保护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
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
让严格执法成为杀手锏
建立环保警察专职化制度
推进环境法律不断完善
设立专门碳金融服务部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统一监管机动车污染
系统构建独立型环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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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政协委员潘晓燕建议
建立环保警察专职化制度

 

本报记者邢飞龙北京报道 “一定要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全国政协委员潘晓燕在提案中提出,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污染反弹现象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看似责任在企业或环保部门,其实根源在执法机制不够健全。

潘晓燕建议,尽快在国家层面设立环保警察机制,制定环保警察有关制度,明确执法职能范围。“这一机构要具有较高的独立执法度,对环境违法者行使执法权。”通过环保警察对环境违法者进行刑事拘留,提高执法威慑力,可有效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潘晓燕在提案中进一步指出,环保警察负责侦办所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参与环境保护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析、研究环境犯罪信息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查处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行为;建立信息共享、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线索、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长效机制。

她同时建议,国家和各地要用法律和制度的形式对环保警察的职责加以明确并告知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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