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星子县环保局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率先在全省建立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执法模式。
从2014年起,星子县环保局就开始构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以5个环境保护管辖区域为基础划分为5个中级网格区,以乡镇、工业园区、温泉度假区为基础划分为14个网格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基层网格执法人员对管辖网格的环境监管负直接责任。在定期监察的同时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2014年,通过网格化监管,星子县检查排污企业350余家,处罚违法建设和关闭排污企业(个体工商户)15家,联合供电部门断电68家,立案查处15起,处罚款20余万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34起,处理率达100%,未发生一起重大环境信访纠纷。
此外,星子县利用微信公众号“星子县污染源监管平台”建立了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有效对星子县污染源进行监管。各级各部门通过微信交流方式,接受平台监管信息处理中心指令,反馈信息,报告网格内污染源动态等,营造防治污染的良好工作格局,让污染无处藏身。 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