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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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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出台
将在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本报记者刘晓星北京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贯彻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计划》从5个方面提出了今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任务和目标。

一是加快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在抓好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计划》要求,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以及资源消耗大、污染防治任务重的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在十大重点行业推行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二是大力推进园区和区域循环发展。制定发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考核验收管理办法》,完善园区循环化改造评估标准,对已实施循环化改造的部分园区进行中期评估。推进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低碳工业园区建设指导,提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水平。

三是推动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升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水平。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降碳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四是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向全社会传播循环经济理念。推行绿色采购,严格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提高节能、节水、再生利用产品的比重。

五是强化组织保障。要完善法规规章,健全标准和认证体系,构建统计评价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增强技术支撑,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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