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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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保障水生态安全
措施逐步升级 效力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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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强调
依法管理保障水生态安全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近日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反馈会上强调,依法加强水环境管理,保障水生态安全,全面推动全省水污染防治。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近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和情况反馈会,并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检查情况。

杨应楠说,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作为推动云南水污染防治的契机和抓手,督促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法律规定的制度措施,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依法加强水环境管理,保障水生态安全。同时,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全面推动全省水污染防治。

下一步,执法检查组要在全面总结梳理检查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和梳理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共性问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工作;认真撰写好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率执法检查组赴曲靖、昆明两地开展实地检查,并在会上反馈检查情况。副省长刘慧晏在会上作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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