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生态
3上一版  下一版4
 
这样的日子以前不敢想
北京划定水土保持生态红线
图片新闻
彭阳用绿色赶走贫穷
三亚加强伏季休渔期管理
加强沙化土地保护区管理
推广荒漠化治理经验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6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林业局出台办法
加强沙化土地保护区管理

 

据新华社电 国家林业局日前研究制定了《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据介绍,我国目前有120多万平方公里的沙化土地暂不具备治理条件,这部分沙化土地大多是连片的流沙或戈壁,生态较为恶劣。不仅对我国生态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而且危及群众生产、生活,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亟待采取严格的封禁保护措施,遏制流沙扩展,改善和恢复生态。

根据《办法》,划定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应具备以下条件:纳入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封禁保护范围的沙化土地;生态区位重要,对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生态状况有明显影响的沙化土地;存在人为活动,且人为活动对生态破坏比较严重的沙化土地;受自然、技术和资金等条件限制,目前尚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沙化土地;地域上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沙化土地。

《办法》明确指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采取以下措施:禁止砍伐、樵采、开垦、放牧、采药、狩猎、勘探、开矿和滥用水资源等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置移民;未经批准,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

《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