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伟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律师吴安心表示,这起养猪场污染案件虽然以达成调解协议方式结案,仍有其推广意义。
“对畜禽养殖污染来说,污染最严重,治理难度最大的当属农户小规模养殖。原因在于农户小规模养殖随行就市、数量庞大、遍布村镇。”吴安心说,农户在畜禽价格好时短期投资养殖。反之,养殖场则闲置。由于追求短期收益,农户小规模养殖基本不建环保设施,对江河水质将产生一定的污染。
吴安心认为,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对于农户小规模养殖污染有震慑作用。同时,也能为开展群体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积累经验。
吴安心提示,市民应知道,普通公众不能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吴安心建议,市民身边如有环境污染,先要分清污染是侵害了自身利益,还是侵害了不特定公众利益。
据了解,当污染侵害自身利益,如市民住宅边的超市空调、餐馆油烟机、歌厅等噪声污染,侵害对象特定,属于典型的私益侵权诉讼范围。
“如本案,养猪场向河流排放养猪粪尿,产生空气污染、水污染,危害流域内不特定公众的健康,受害者不限于个别人或者特定的群体。因此,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吴安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