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原二军拉萨报道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日前与藏青工业园管委会就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召开座谈会,双方提出要推动园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把藏青工业园建设成有青藏高原特色、环境友好的新型工业园。
藏青工业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将严格按照两省区人民政府批复的《格尔木藏青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藏青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格尔木市工业领域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清单(2014年版)》执行。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建设工程领域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的通知》要求,管委会将组织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立即按通知要求开展清理,并承诺以后严格遵守新《环境保护法》,不再发生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
管委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尽快报送“十二五”涉及总量的项目,并科学核算“十三五”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两省(区)环保厅初审后报环境保护部审核。“十三五”总量指标国家一旦核定后,入园项目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内。在修编总体规划的同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据了解,藏青工业园区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以东地区,占地规模29.9平方千米,于2014年6月全面开工建设,主要以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深加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