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庆市永川区积极贯彻落实“水十条”,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扎实推进长江、临江河等5条河流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确保长江过境水质达到Ⅱ类水域功能标准,次级河流整治力保自然地形地貌。
永川区实施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大力实施生态河岸带建设,保护河流自然地形地貌。降低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税收金融、资金奖励等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自觉淘汰落后产能,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永川区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本解决项目经费问题,采用PPP模式新建流域沿线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厂,并提标改造老旧污水处理厂,2015年实现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结合实际,构建了区政府、相关部门、镇街(园区)、村居为监管主体的环境监管执法四级网格化体系,分层分级开展水环境监管工作。
同时,防治农业污染,督促流域保护区内种植养殖业主逐步转移到保护区之外。加强检测手段,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科学划定禁、限、适养三区,严格把关畜禽养殖项目审批,源头控制新增污染。
永川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据统计,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永川区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9件,较去年同期增加350%,其中水污染案件8件。 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