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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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家园
——2015年上半年生态保护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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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生态红线划定纲领性文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

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是加强生态功能保护的重要手段。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来,我国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从顶层设计到部署实施已初具格局。

完成纲领制定。2014年年初,环境保护部正式下发《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标志着全国范围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正式起步。

在此基础上,经过一年的试点试用、地方和专家反馈、技术论证,5月,环境保护部修订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各地按照“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这被业内认为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

指导部署划分。为使生态保护红线真正落地,1月,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在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建议方案》专家论证会,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总体空间分布与类型划分进行了明确,提出了分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分的重点区域、面积及比例要求,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供了依据。

7月,环境保护部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组第一次会议。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工作协调组和专家委员会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理中的作用。

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不仅自上而下地制定了方针、指南,而且还通过自下而上的在内蒙古、江苏、江西、广西和湖北等地试点,积累了大量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经验。

除了生态红线的划定,上半年,区域生态功能保护也取得了成效。

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1月,第二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通过审查,包括阿尔泰山地森林草原、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三峡库区水土保持、浑善达克沙漠化防治、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等6个项目。

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研究。同样在1月,环境保护部参与编制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印发,根据方案,国家拟在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云南、青海开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推进生态环境变化调查评估。 5月,经过3年攻关,由环境保护部与中科院联合开展的《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完成。项目全面获取了我国生态系统状况及其动态变化信息,明确了我国生态系统类型构成与格局、生态系统质量、生态服务功能、生态问题现状特征与2000年~2010年的变化趋势,深刻揭示了我国生态系统与生态问题变化的驱动力与主要原因,分析了我国生态保护管理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

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度,全年下达60亿元支持资金

落实2015年度中央农村环保资金,明确重点整治区域。与财政部协调沟通,保留“以奖促治”政策。2015年下达60亿元资金支持16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两上两下,起草2015~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编制指南》;完成2014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复核报告。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宣传。

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完成《2008~201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统计分析报告》,制订部分省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督察方案。拟定《关于加强“以奖促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理的意见》。

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监管。联合农业部起草《关于进一步推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的指导意见》。组织修改《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导则》。起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公布第5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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