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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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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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监管力度

 

◆刘四建

在很多城市,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已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在北京,空气中31.1%污染物来自机动车排放的尾气,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责任重大。统计分析,北京重型柴油车虽然数量只占机动车保有量的4%左右,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却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和90%以上。由此可见,重型柴油车虽然数量很少,但其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深远。笔者认为,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重型柴油车主要使用行业包括物流、长途客运、公交和建筑施工等。对不同行业的重型柴油车,要根据实际情况,有的放矢,采取灵活多变,形式多样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长途客运车有固定的行车路线,有固定的停车场所,监管起来只要找到抓手,就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如在北京,长途客运车要办理运营证,定期政府运管部门要进行年审;外埠进京车辆需要到交管部门办理进京证。环保部门可以加强横向联系,充分利用运管和交管部门的行政资源,在办理运营证和进京证时,对车辆尾气排放是否达标进行审核。环保执法人员还可以进入长途客运站,加强与车站管理部门的沟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检工作,杜绝“冒黑烟”车出站;要求配合开展季检和年检执法工作,把住尾气检查环节。

公交是社会服务行业,应采取执法和服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环保部门要有理有据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公交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情况,同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推动政府加大对公交的财政投入,加快对公交车的治理改造、对老旧公交车的更新淘汰,加快新能源车的推广使用。依照相关法律和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公交公司加强自身管理,减少尾气排放。

建筑施工渣土车没有固定的作业场所,车主大多属于个人。监管重点要放在行业管理和对甲方的管理上。要加强与建筑施工渣土车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在办理运营证和年度审核时,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车辆排放标准提出要求。同时在施工工地申请开工时,环保审批部门应明确要求甲方在租赁渣土运输车时,必须使用排放达标车辆,并到环保部门备案,如果出现违规车辆,甲方也要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物流行业情况复杂,车辆来自全国各地。北京每天外埠入境车达20多万辆,是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管和治理的难点。近期,笔者参与了对某物流中心重型柴油车环保设施配制情况的调查。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车辆仍在使用国I和国Ⅱ排放标准的发动机,其配制明显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治理物流行业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需要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需要政府统筹兼顾,实现社会保障与污染治理的双赢;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在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上实现区域乃至全国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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