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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环评和应急防范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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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排查危化品企业与非煤矿山环境安全隐患
聚焦环评和应急防范措施落实

 

本报记者肖颖 通讯员李静西安报道 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阳分公司生活区山体滑坡事件和天津“8·12”爆炸事故发生后,陕西省环保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环保部门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与非煤矿山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陕西省环保厅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与尾矿库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运输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江河湖泊沿岸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的重点是企业“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情况;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等。

根据部署,非煤矿山企业检查的重点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情况;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尾矿坝、排洪系统、输送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三防”设施和事故收集设施建设情况等。

同时,陕西省环保厅要求,加大对涉重金属尾矿库的排查力度,对选、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从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各地要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隐患,要跟踪问效、狠抓治理。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环境安全的企业,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责令停止生产,做好跟踪督办。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向安监等部门移交,并联合安监、国土、公安、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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