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美丽乡村
3上一版  下一版4
 
全托管盘活农村沼气
山东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图片新闻
低甲烷水稻育种取得重大进展
米林建立垃圾收集清运体系
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废弃包装
三不准三禁止规范畜禽养殖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5年8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随州出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规划
三不准三禁止规范畜禽养殖

 

本报讯 湖北省随州市农业局、环保局在详细了解了全市畜禽养殖现状和污染治理现状,组织专家对养殖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进行认真研讨后,《随州市2015~2017年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日前通过随州市人民政府审核正式执行。

规划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在2015年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的划定工作,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禁养区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划定,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他历史、文化、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区等人口集中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的划定按照畜禽养殖规划确定。

根据规划,畜禽养殖必须严格执行3个不准:禁养区内坚决不准存在畜禽养殖场(小区)。原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坚决拆除和搬迁,更不准在禁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限养区内不准违规排放,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水必须经过设施处理,实现达标排放,粪便必须通过土地消纳和综合利用,不得随意排放;宜养区内不准无规划建设,不在畜禽养殖规划区内和无环评规划的一律不得建设。

规划严格执行3个时限:禁养区内2015年底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完成拆迁工作;限养区和宜养区内2015年底必须完成40%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作;2016年~2017年6月完成剩余60%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作,2017年底完成规划要求并通过验收。 高原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