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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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天数占全部天数六成
印发治污降霾突击检查意见
榆林全面清理项目遗留问题
查处超标车113辆
陕西巧做减排加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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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空气质量状况
优良天数占全部天数六成

 

本报讯 陕西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郝彦伟通报了上半年全省空气质量状况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并就记者关心的四大问题进行了解答。

今年上半年,陕西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达120.4天,占全部天数的66.5%。

环境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中国环境报:今年起,陕西省执行新的环境监测标准,各市的排名及主要污染物较往年出现了一些变化。特别是韩城市和西咸新区的空气质量在全省垫底,是因为当地空气质量本身比较差,还是有其他客观因素?

郝彦伟:韩城市和西咸新区空气质量一直在全省垫底情况属实,当地污染物排放高,管理粗放是空气质量差的主要原因。

韩城市大气环境形势一直非常严峻,上半年空气质量6项指标中PM10、PM2.5和SO2分别超出国家新标准105.7%、91.4%和46.7%,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韩城市是一个以煤炭资源为主的能源型工业城市,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电力、钢铁、焦化、化工、水泥等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第二产业结构偏重,同时产煤、用煤量较大,污染物排放高。由于管理水平不高,工业污染未得到根治,部分企业超标排污现象仍然存在。同时存在运输车辆覆盖不严、城区施工场地扬尘和道路扬尘污染等问题,尤其是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严重,多种原因导致环境空气质量局地污染严重。

西咸新区局地污染本身比较严重,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6项指标中PM10、PM2.5分别超出国家新标准122.9%、102.9%,也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颗粒物污染特征明显,大面积建筑施工造成的建筑扬尘污染和工程运输车辆较多导致的道路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有很大影响。而且西咸新区只有一座位于沣西新城的环境空气监测站,监测点位周围遍布工地,这也是监测数据显示出污染严重的原因之一。

韩城市和西咸新区环境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上述地区应主动积极分析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原因,采取扎实有效的手段改善空气质量。

中国环境报: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延安市等地,今年上半年出现了臭氧污染超标的情况,是什么原因?是否与人为污染有关?臭氧污染会不会以后每年夏季都加重?

郝彦伟:进入7月,西安市31天中有27天臭氧为主要污染物。低浓度的臭氧具有杀菌作用,高浓度的臭氧会使人产生神经中毒、头晕头痛、视力下降、记忆力衰退等症状。臭氧的前体物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浓度的升高不仅与季节、温度等气候因素有关,人为活动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等也是臭氧形成的主要原因。

臭氧浓度的上升与空气质量的改善成正相关。随着治污降霾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空气中颗粒物大幅减少,对紫外线的吸收作用降低,紫外线强度增加,太阳辐射与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光化学作用明显增强,臭氧浓度随之上升。7月以来,西安市白天晴朗晚上多阵雨,地表湿度适中,在一定程度上也助推了臭氧的产生。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大气污染治理也都经历了类似阶段,不必过多恐慌。

要做好排污权核定、环境容量研究等基础性工作

中国环境报:商洛市和汉中市同为陕南地区,为何一个排名第一、一个垫底?

郝彦伟:汉中市上半年优良天数排名靠后主要是PM2.5浓度偏高导致。其中1、2月优良率分别为19.4%、39.3%,低于全省平均优良率41.2%、49.5%。从3月起,优良率逐渐提高,且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另外,从综合指数看,汉中市位于全省中间位置。

汉中市和商洛市虽同属陕南地区,但两个城市在地理特征上存在区别。汉中市北依秦岭,南屏巴山,汉水横贯全境,形成汉中盆地;商洛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伸展,呈掌状分布,比汉中市更利于污染物扩散。另外,汉中市从人口数量、车辆数量、工业产业等方面都远多于商洛市,造成污染物的排放量也远高于商洛市。

商洛市从2012年起,大力开展中心城区禁烧烟煤工作,积极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控制新改建燃煤锅炉审批,通过治烟、治气、治尘、治废等一系列措施,使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再加之地理位置优越,城区空气扩散条件好,降雨量大,因此今年上半年优良天数位居全省第一。

汉中市从3月起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与商洛市的空气质量差距不大。为强化源头治理,汉中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2015年大气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制定了《汉中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细则》,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从燃煤锅炉拆改、煤炭市场整治、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等方面着手,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截至7月底,已完成141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查处各类涉气环境问题105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1份。

中国环境报:从全国范围看,陕西省在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上的哪些举措、经验值得推广和复制?

郝彦伟:今年7月,环境保护部对陕西省上半年减排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组认为,陕西省委、省政府将总量减排提升到事关执政能力和政治稳定的高度去对待,在今年经济下行的压力下,认真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十条”等新的环境法规,以更大的耐心、定力和步伐解决环境问题。

陕西省自加压力实施火电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取得突破进展。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分、每万千瓦10万元的补贴办法和奖励标准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关中地区污染减排工作。铜川照金电厂实现了全厂超低排放,这在全国也是少有的,为推动关中地区火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全面实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此外,在总量管理方面,陕西省排污权交易、初始排污权核定、刷卡式总量管理平台建设等一些做法也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肯定。近年来,全国近一半省份先后来陕西省调研学习排污权交易等工作。环境保护部核查组认为陕西省在减排精细化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在西北地区推广。

下一步,陕西省将继续做好排污权核定、排污许可、环境容量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推动总量管理精细化,为“十三五”减排奠定良好基础。

肖颖 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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