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通过专家评审。《规划》划定了总面积4271平方千米的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占福州市总面积近四成;1023平方千米的水环境一级管控区和1103平方千米的大气环境一级管控区。
《规划》总体目标包括生态格局、环境资源、环境品质、环境公共服务等四大领域、25项目标指标。《规划》划定生态保护一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福州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各级水源地保护区、海洋珍稀濒危特种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城市公园等。
根据《规划》,市域范围将划分为东部生态新城建设区、中部宜居环境维护区、西北部生态屏障区等三大环境战略分区。
《规划》指出,福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实施分要素、分类型、分级别管理。生态保护红线与大气、水环境的一级管控区内,对产业布局、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强制性管控。二级管控区实行限制性要求,市域范围内其他区域实施开发引导。 曾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