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南省太康县环保局日前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藏匿在马厂镇老花厂院内的一家小炼铅厂依法进行了取缔。
执法人员经过检查发现,这家炼铅厂在没有办理任何环评手续、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以拆解的电动车废旧电瓶铅芯为原料,经过高温炉熔化,再冷却制成粗铅锭。其生产工艺落后,拆解及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铅废气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当日,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捣毁了这家炼铅厂的全部生产设备,责令业主限期清理所有原料。
太康县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对“十五小”企业将采取高压态势,出重拳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取缔一起,决不手软。 罗景山 宋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