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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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0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苏州查处一非法电镀作坊
排放含重金属的废水,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
 

本报见习记者李苑吴江报道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环保局近日受理的胡某电镀作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一案,已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胡某已经被批捕。

今年6月,吴江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接到平望镇群众投诉,称晚上闻到刺激性气味,附近可能有人从事电镀生产。

执法人员收到举报后马上去现场勘查,在某造船厂内发现了一家可疑的电镀作坊。这里白天空无一人,但是窗户却全部密封起来,从窗户的缝隙中隐约能看到一些电镀设备。

两天后的晚上,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民警再次去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电镀作坊正在从事电镀铬的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经过塑料管道直接排放到外环境,电镀槽运行过程中有电镀液渗漏并抛洒到地面,经车间墙体的孔洞直接排至外环境。

“我这才没做几天呢”,投资人胡某说,自己2014年租用了造船厂的厂房,今年3月将设备搬到了厂房内并安装建设和调试,5月20日开始正式投入压花滚筒电镀铬的生产,目前加工生产了100多根。

执法人员询问胡某得知,这一生产项目没有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针对渗漏的废水也没有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

吴江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电镀槽液、清洗槽液、车间地面渗漏外排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数据显示,车间地面渗漏外排废水重金属污染物严重超过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胡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吴江区环保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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