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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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载经风雨 一心护湘江
善从万千大众中汲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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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善从万千大众中汲取力量

 

◆谭青云

环境是最公平、最宝贵的公共产品,也是人民赖以生存的必备条件。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发必去。当前我国的环境安全问题十分突出,雾霾、水污染、土壤污染、重金属污染问题已严重威胁我国生态安全,备受人民群众关注。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已到了关键节点,如何化解矛盾、破解困局,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各职能部门面前的一个大课题、一篇大文章。

2013年9月,湖南省采取政府号召、财政补助、相关部门联合引导的模式,配合省政府保护和治理湘江一号重点工程,启动实施了以环保志愿者为主体的保护湘江绿色卫士行动计划,走出了一条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带领群众参与环保的新路。实践证明,事半功倍,效果显著,也印证了当下很多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都强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和正确性。

保护湘江绿色卫士行动计划由省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招募环保志愿者对一条河流开展环保志愿服务项目,这在全国是首创。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通过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定点守望、举报监督等形式,增强了广大公众的环境意识,推动了企业的污染治理,促进了环保部门的环境管理,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社会反响强烈。

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主流媒体到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省内媒体,均对绿色卫士进行过报道。先后有7个省市前来湖南省调研,绿色卫士行动计划在全国环保志愿者领域知晓度很高。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群众路线依然是我们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只有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环境保护行动体系,发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重要作用,人人参与,打一场人民战争,才会形成保护环境的大氛围,才能打开环境保护的新局面。

近年来,无论是国家还是各地环保部门,都在推动公众参与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和尝试,新《环境保护法》及先后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均对公众参与做出了明确规定。

今年7月31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并于9月1日开始施行,支持和鼓励公众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规定了公众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举报途径,以及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举报,鼓励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监督的利剑已铸实,如何将利剑高悬,真正发挥震慑作用,是值得我们探究的。

公众参与是政府环境监管力量的有益补充,是促进政府执法和企业守法的有力抓手,只有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行动起来,环境污染才能无处藏身,美丽中国也就指日可待。

推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是党和国家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快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客观需求。人民创造历史,保护湘江绿色卫士行动计划在如何推进公众参与、正确引导环保NGO理性有序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上做出了有益探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我们坚信,公开是道坎,沟通是座桥,公众参与是一条环保新路。美好的生活要靠我们的双手来创造,只要持之以恒,并不断提高和创新,环境保护的春天就不再遥远,生态文明建设就一定能够开出鲜艳的花、结出丰硕的果。

作者系湖南省环保宣教中心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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