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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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四部门联合制定两法衔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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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伊春四部门联合制定两法衔接方案
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公安首度联合执法检查
 

本报讯 黑龙江省伊春市环保局日前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联合制定《伊春市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实施方案》,规范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严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据了解,4部门还联合成立执法衔接配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伊春市环境污染紧急案件联合调查办法》、《伊春市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平滑移送办法》、《伊春市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伊春市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衔接,对环境问题久拖不决、屡查屡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企业,综合利用按日连续处罚等执法手段依法严惩,对存在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关停。

10月19日~21日,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部署,伊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伊春市开展的首次环保、公安联合行动。

检查组先后深入铁力市、桃山林业局、双丰林业局、朗乡林业局、带岭区、南岔区、西林区,现场检查了15家单位,其中企业10家,污水处理厂3家,矿山2家,重点检查了企业水量平衡,废水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循环利用情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生态保护管理情况,以及排查政策清理和历史积案等,对存在环境问题的单位分别进行了查处。

此次行动中,伊春市环保局对4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其中铁力泰兴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停用锅炉除尘设施,烟尘超标排放;伊春桃盛温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油烟净化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未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安装布袋除尘器和使用生物质燃料;伊春双丰家具有限公司喷漆车间排气口未安装吸附装置,废弃油漆桶随意堆放;伊春丰顺木业有限公司生产锅炉未安装除尘装置,烟尘超标排放。

对3家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包括铁力宇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铁力污水处理厂、带岭热电厂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未运行使用。督促带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和南岔区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建成并达标排放。

通过大检查,进一步摸清了排污单位底数、产污环节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排查了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到位。

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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