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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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创造了奇迹 环保也应有奇迹来匹配
实施垂直管理应处理好哪些问题?
加强稽查工作 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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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施垂直管理应处理好哪些问题?

 

◆李建明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这对当前环保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了改革最强音。

但是,改革避免不了阵痛,此次制度改革不仅涉及行政体制和管辖权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未来地方政府环境管理工作范围和职能的问题,同时面临大量的人、财、物调整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关系队伍稳定和改革成败。因此,各地应深入基层调研,加强垂直管理制度顶层设计。

一要处理好人员问题。当前,各地的基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参差不齐,有的县(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多则几十人、上百人,有的地方只有几个人。实施垂直管理后,如何平衡县(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人员数量?笔者认为,既然实施垂直管理,人员就可以流动,在做顶层设计时,可以根据县(市)的区域面积、人口数量、污染源监察总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县(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配备数量,再根据配备情况来调剂或招聘县(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确保队伍的稳定。

二要处理好编制问题。目前,基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人员编制混乱,有的地方将监测监察执法人员纳入参公管理或事业编制,实行财政全额预算或差额预算;有的地方监测监察执法人员既没有被纳入参公管理或事业编制,又没有实行财政全额预算或差额预算,还存在坐收坐支或“吃排污费”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做好基础信息统计工作,提前谋划,从省级层面合理确定编制总量,盘活基层现有编制存量,合理安排和调剂各地编制变量,使编制与人员有效衔接,保障人员编制足额到位。

三要处理好职能问题。目前,很多地方环保部门本应单设的机构和业务工作,受人员、编制等因素制约,大部分都放到执法监察部门以行使相应职能职责,如辐射监管、危废管理、信访处理等。垂直管理之后,监察执法部门与原来的环保局基本没有了隶属关系,上述职能职责与执法监察中心工作必将脱钩。但是,监察执法工作与地方环保局合作是分不开的。笔者认为,应从省级层面将环保各项监管工作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基层环保部门与监察执法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环境监管工作的格局。

四要处理好宣传问题。中央提出了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的路线图,目前不可能马上实施到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不能放松自身执法监管的责任。笔者认为,应从省级层面加强宣传,把中央关于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的精神传达到最基层,把省级层面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传递给一线执法人员,提高基层队伍实施垂直管理的思想认识,让监察执法人员适应新常态的新要求,将本职工作做好。

作者单位:湖北省红安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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