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旅游业是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近年来重要的新兴产业,为进一步改善县域旅游环境,防止旅游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多伦县争取多项措施加强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近年来,多伦县依托草原生态建设,加快农家乐园、生态园等开发项目建设,逐步建成集生态、文化、休闲于一体的旅游胜地。
根据“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多伦县要求旅游区的经营者切实加强对旅游区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和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使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旅游区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对排放的废气、废水、垃圾等污染物要有相关处置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禁止在旅游区内开山采石、挖沙取土以及进行可能改变旅游区地形地貌的其他活动。
同时,旅游区还必须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旅游区经营者也要积极履职,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李俊伟 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