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红
山西省侯马市多年来始终把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支持与限制并存、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强力推行环保目标管理和环保“一票否决”,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
侯马市还结合区域实际,投入2.2亿元,建设一批生态环保重点项目,深入实施了大气、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水环境、危废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实施了重污染燃料禁烧区,建成区烟尘控制率达91%。饮用水质量监测达标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废气排放稳定达标。
“十二五”以来,侯马市从工业治理、压煤、抑尘等方面入手整治大气污染,全市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截至10月31日,按新标准评价,二级以上天数为233天,其中一级天数45天,二级以上天数占总天数的79.9%。
在发展项目建设中,侯马市坚决执行项目准入,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符合城市规划、发展方向和环保政策的项目加快审批,对“三高一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先后审批涉及环评、竣工验收、试生产的建设项目610个,否决了蓄电池、焦渣砖、畜禽养殖等项目20余个。
同时,紧盯污染减排目标,从明确工程减排、强化结构减排、细化管理减排入手,确保减排任务按时完成。全市60余个重点企业涉及水、大气的减排项目全面落实治理措施,完成了治理任务,10余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完成了农业源减排项目建设。先后淘汰关停落后企业或生产设施15家(套)。环保部门实行“五位一体”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机制,建成运行了“三位一体”在线监控平台,全市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实现了在线监控联网。
针对侯马市水环境基础较弱、欠账较多的问题,近年来,由市政府统一部署,明确部门责任,开展了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加快汾、浍两河生态治理修复。环保、住建、水务等部门与乡、办多次联合执法,清理香邑湖周边及浍河河道垃圾11000立方米。环保部门全面排查汾河、浍河沿岸污水排放口,登记建档备案,督促涉水企业实施了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或水资源循环利用;香邑湖周边、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和定期监测也进一步加强。
汾河出境断面水质现已基本稳定达标;浍河侯马段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4万吨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综合整治有关工程和项目正在实施;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
同时,侯马市环保部门实行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机制,做到重点企业重点监管,条块结合全面监管,专兼结合配合监管,实现了环境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实行农村环保联络员制度,环保动态监管网络已基本形成。先后开展了以防范环境风险为主题的多次环保专项行动,取缔了影响环境的非法企业10余家,下达限期整改200余份、行政处罚70余起,约谈企业20余家,移送公安部门环境刑事案件1起,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侯马市还以农村生态创建为载体,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一是开展生态村创建。二是实施农村环境连片专项整治。全市已有51个村实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占行政村总数的65.4%。三是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方面,市畜牧部门通过沼气池处理、还田利用、加工有机肥等方式,消除畜禽粪便环境污染,综合利用率已达98%以上。
侯马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服务,转变垃圾收运模式,成功实现垃圾不落地工程,确保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运行效果良好。扎实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立健全“市级推进、乡(办)负责、各村落实、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