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日前制定印发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意见》,建立环境保护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环境保护的协调监督机制。
据介绍,局际联席会议将履行好政府对全市环保方面的督查职责。督查内容包括国家、省及本市环境保护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对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污染应急措施、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等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跟进全市重点环保工作,尤其是分解到各有关部门重点环保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推进,促进全市各部门协同落实环保工作,充分发挥环保督查的反馈和预警作用,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各级政府每年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同级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并签订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保管理职责的情况,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或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并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此外,上级政府及其环保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对环境污染隐患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环保部门可对有突出环境问题的地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管理,督促其限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李广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