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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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企业索赔4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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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违法企业真正吃到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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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2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要让违法企业真正吃到苦头

 

陈媛媛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被称为保护环境“牙齿”之一的环境公益诉讼,让企业真切地感受到了压力。

在过去的一年里,对企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各地环保组织频频发难,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企业做出赔偿,这说明公共环境不再是“无主”资源,依法保护环境将成为社会各界的责任和权利。

在一些地方,有一些企业的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改正,环保部门对它处罚、通报、点名批评,穷尽各种手段,却难以遏制其环境违法行为。

在这种面对行政执法屡教不改的情况下,环保组织用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手段,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污染环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其赔偿环境损失,修复生态环境,经过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已证明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像本案中这类电镀小企业,环保部门的罚款可能是10万元左右,而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企业主则可能面对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环境损害赔偿。

高额索赔实际上是给污染企业一记“重拳”,公益诉讼的赔偿金额对环境污染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增加企业环境违法成本的作用。

事实上,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环境成本低,结果它的效益比环保好的企业要高,这是极不公平的竞争,很容易扰乱市场,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近年来,国家大幅提高环保要求,对一直严格要求自己的企业而言,并不会在成本上有太大影响,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环保欠账较多的企业。

这些环保欠账较多的企业一方面要面对行政部门日益加严的环境监管,如果不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生存空间将逐渐缩小;另一方面还要面对公众无处不在的监督,以及环保组织高额的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索赔,这将极大地增加企业违法成本。

在种种政策的鞭策下,在公众的贴身监督下,企业最终将走向绿色生产,还是偷漏排呢?答案非常简单,就是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公开环境数据,欢迎公众参与监督,可以让许多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社会监督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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