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研究员 刘晓宁 孟祥文
政策点评——煤炭
国务院近日公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对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提出了全方位的指导思想,并提出了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从2016年开始,用3年~5年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目标: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年~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从去产能体量上分析,较符合市场预期。测算2014年至今市场已主动退出产能约两亿吨。在此基础上再退出产能5亿吨,合计去除产能7亿吨,符合市场预期。
标准细化更有利于落实
《意见》中对于退出过剩产能的标准,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的资源、市场状况,并没有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这将很大程度上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
推进企业改革重组
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分析认为,这一举措将有效促进各地区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甚至将会引发新一轮的煤炭资源大整合。
加强奖补支持
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统筹对地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
做好职工安置
这方面基本符合市场预期。据了解,目前各地方政府、企业以及企业员工方面均对这一政策持欢迎和积极配合的态度,相关方面阻力较小,甚至在2016年因此去产能进度将会超预期。
金融机构要加强服务和支持
对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骨干煤炭企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服务和支持。
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这一政策明确了政府将不会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进行“兜底”。预计随着煤炭行业去产能的稳步推进,矿业不良贷款将逐步显现并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