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洁净临沧”行动美了家园乐了群众
让绿色成为发展的鲜明底色
围绕三篇文章 突出五大重点
内蒙古加强乌海及周边地区整治
太原电动出租车上路运营
大连启动工业堆场封闭管理
东阳四个“同治”治出两江好水
张家口下花园首批纯电动公交投运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2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连启动工业堆场封闭管理
封闭不达标最高罚10万
 

本报讯 辽宁省大连市近日正式启动工业堆场封闭工作,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务必于年底前全部完成封闭,未按规定执行的企业,将依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据悉,这也是大连市首次对工业堆场封闭实施大规模、规范化管理。

据大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物料堆场原则上必须采用封闭式物料库房,若不能采用封闭式物料库房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场高度的严密围挡,且必须采取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严密围挡可以是不透风的各类建筑材料,也可以是符合规范的防尘网。在物料堆场内及物料运输主要通道上应尽可能实施道路硬覆盖。在物料堆场进出口应设置水槽等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运输车辆轮胎清洁,减少物料运输过程中扬尘。同时,为减少物料的撒冒滴漏,企业应尽量采取封闭的皮带输送方式转运物料。临时存储的物料堆场点(存储时间不超过1个月),应对物料采取覆盖并洒水等防尘措施。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将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赵冬梅 杨安丽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