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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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紧急事项随时会商
新疆开展执法落实年活动
邵东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坚决清除执法障碍
新乡开展春季执法大检查
海南查办污染环境案件
衡水全面整治土小企业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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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开展执法落实年活动
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机制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从今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连续3年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年”活动,全面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制度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机制。

据介绍,今年,新疆将对全区30%以上地州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重要措施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制度,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建立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清单。

同时,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确保新污染源达标排放。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超标排放企业依法严格处理。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名单。推动工业园区污水、固废垃圾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迟迟不建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园区实施区域限批。

据了解,今年,新疆将稳妥推进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重点企业排污权核定及排污许可证发放;扎实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在试点区域、行业实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交易。继续开展“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分门别类建立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台账。

此外,在污染源监测方面,新疆也将着力提升污染源监测“三个率”(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确保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在信息公开方面,以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信息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公布各类环境信息。严格落实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三公开”;推行“阳光执法”,加大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力度。

杨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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