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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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贯彻新法打出“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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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滕州贯彻新法打出“组合拳”
对116家企业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本报讯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滕州市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3条主线,注重“学法、用法、执法、守法”,强化环境监管,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深入学习宣传新《环境保护法》,滕州市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知识竞答、闭卷考试等活动;聘请专家对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企业负责人作专题解读报告。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政务微博、微信解读新《环境保护法》,深度剖析典型案例,提高全民和企业守法意识,增强法律震慑力和执行力。

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为抓手,滕州市把宣传普及、学习贯彻、灵活运用、创新监管4项手段有机结合,全市多部门联合打出“组合拳”,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去年先后开展6次环境执法专项大检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116家企业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处理。

滕州市活学活用新《环境保护法》按日连续罚、查封扣押等执法手段,积极探索执法改革和创新,稳步推行“办案执法”与“日常管理”相分离的环境监管执法新模式。

截至目前,滕州市11家电力等企业累计投资8亿元实施了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和再提高工程;全面完成273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年节约标准煤45万吨;淘汰黄标车15627辆,实施“黄改绿”1673辆,全面完成了“十二五”减排任务。

孙薇 姚洪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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