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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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文开展绿色村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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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住建部发文开展绿色村庄创建
建立资金筹集机制 组织村民实行绿化包干
 

本报综合报道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25年全国大部分村庄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意见》指出,各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体要求,将绿色村庄创建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重点,形成政府引导、村委会为主、多部门合作的推进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个人种植、社会捐赠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大力推进村庄绿化工作,整体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意见》指出,绿色村庄的基本要求是,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普遍绿化;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绿树围合;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0%,以北地区一般不低于20%。

绿色村庄创建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将绿色村庄创建与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美化和农民增收相结合;坚持尊重自然、突出本土特色,充分利用村庄闲置空地,结合废弃棚圈和旱厕等整治,运用乡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坚持创新机制、建管并举,建立有效的建设和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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