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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约谈四市政府负责人
常德娄底郴州邵阳环境质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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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次向市州政府通报一季度环境质量
常德娄底郴州邵阳环境质量下降

 

本报记者刘立平 通讯员文萍长沙报道 湖南省环保厅近日向各市(州)政府发函,通报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情况。这是《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出台后,湖南省首次直接向市(州)人民政府通报环境质量情况。

通报显示,14个市州20个主要江河、湖泊交界断面中,Ⅲ类以上水质断面18个,Ⅳ类和Ⅴ类水质断面各1个;“水十条”确定的60个国家考核断面中,54个断面水质达到了2016年水质目标要求,6个断面暂未达标;洞庭湖11个省控断面中Ⅳ类水质断面10个,Ⅴ类水质断面1个;全省98个江河省控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类别发生变化的共41个断面,其中31个断面水质改善,10个断面水质下降。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季度全省29个设区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28个水源地水质达标,仅益阳龙山港一个断面锑超标,达标率为96.6%。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一季度,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7.3%,超标天数比例为32.7%。

此次通报还指出,部分地区一季度存在突出环境质量下降问题,包括常德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1.3%;娄底市出境断面、郴州市小东江水源地和邵阳市城西水厂水源地水质出现下降等。

湖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实现环境质量通报的常态化,并依据考评结果对市(州)、县人民政府分别采取专函警示、督察约谈、奖励处罚和问责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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