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海安县近日出台《2016年海安县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今年10月前202台锅炉燃煤以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杜绝燃煤污染环境。
增加政策扶持资金额度。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按期完成淘汰改造并通过县组织验收的,每台锅炉给予所在单位3万元/蒸吨奖励(不足1蒸吨/小时的,按1蒸吨计算),常压锅炉每台补贴1.5万元。
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新建小锅炉,市场监管部门不予使用登记,环保部门按规定给予处罚。对纳入淘汰范围的小锅炉,由市场监管部门确定检验有效期。已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的,如在验收后发现仍然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一律吊销排污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并收回奖励资金。 徐泽余 刘宁 徐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