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鄂州市环保局日前为一位热心市民发放奖金1000元,奖励其举报不法分子非法倾倒危险废弃物。这是鄂州市实施《损害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来,发放的第一笔奖金。
据了解,这位热心市民发现有人倾倒危险废物后,及时拨打了举报电话。环境执法人员和公安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分别在杨叶镇团山村、沙窝乡走马村,发现危险废弃物共计25.07吨。为防止污染扩散,环保部门迅速将这些废弃物妥善转移到规定场所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危险废物必须由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目前,鄂州市公安局已初步锁定运输倾倒车辆及驾驶人员,案件侦破工作及危险废弃物溯源防控工作正有序进行。
据悉,为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自然资源保护,及时发现和制止损害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016年4月11日,鄂州市政府审核发布了《损害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于这一办法明确的10个方面的损害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内容经查证核实,举报人将获得100元~1000元奖励。
熊争妍 岳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