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产业周刊-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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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约束只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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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5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力约束只是第一步
污泥处置还需因地制宜明确处置路线,形成污泥产品消纳渠道
 

◆本报记者陈湘静

“明显感到企业开始重视了。”在中国排水协会近期一次污泥专题会上,协会秘书长杨向平感慨,本来预备100多人的小会最后来了300多人。更让他意外的是,这些来自各地排水单位的代表对参观浙江省临安一个污泥减量项目也很感兴趣。“以往的会议都是上午领导讲完,下午就没什么人了。”

而引起企业重视的原因,恐怕是地方在污泥规范处置方面将有硬性要求。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巡视员张悦已在不同场合透露:根据环境保护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污泥纳入地方的减排考核中。

《通知》提出,在核查过程中,一旦出现无法核实污水处理厂污泥去向,则将扣减污染物减排量30%~50%。相比于此前生活污水污泥只对出厂含水率有硬性规定,业界对此政策备感鼓舞,认为将会极大推动各地落实污泥处理处置的主体责任。

“对于污泥问题的解决,我想从政策层面,一个是‘水十条’,另外一个就是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通知。这两个政策会有效推动‘十三五’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开展。”同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戴晓虎表示。

韩国污泥处置经验有何启示?

确定污泥处置的明确路线,对污泥资源化产品的标准和价格做出明确规定,在充分考虑发电厂需求的基础上,对有机废弃物的发电燃料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尽管业界对将污泥处置纳入减排大局的政策欢欣鼓舞,但通过对照韩国专家介绍的本国污泥处置经验,污泥问题的妥善解决是个系统工程,约束性的考核政策只是基础,还有很多具备可行性的配套政策亟待在地方政府的层面上予以完善。

从韩国的经验看,他们首先将污泥处置纳入到温室气体减排的政策体系中,将其作为重要的能源减排领域。其政策的亮点主要有两个:

一是确定污泥处置的明确路线,并在减排格局中对污泥资源化产品的用户做出规定。根据韩国大邱环境公团理事长尹瑢文的介绍,韩国政府明确制定了在今后4年内,将90%以上的可燃性废弃物和44%以上的有机废弃物都转换为发电的燃料能源化目标。为推动有机废弃物燃料化的发展,只要地方政府计划申请、建设污泥燃料化设施或者改造非燃料化设施时,韩国中央政府都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同时,韩国政府要求发电厂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再生燃料。

二是对污泥资源化产品的标准和价格做出明确规定。为提升电厂使用污泥产品的积极性,韩国环境部门在对采购全干化污泥产品提供不同比例补贴的同时,还对干化污泥的价格做出规定,其水平基本相当于运输费用。

同时在充分考虑发电厂需求的基础上,对有机废弃物的发电燃料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包括10%以下的含水率,对重金属、硫分、灰分都有明确的要求。“这样的产品容易运输和储存,同时政府还规定发电企业使用污泥燃料的比例不高于5%,减轻发电企业运行管理的负担。”尹瑢文说。

在这样的政策体系下,污泥处理设施的污泥有了稳定的去处和收入,企业参与有积极性;而对发电企业而言,火力发电厂只需支付运费,就可以无偿使用相当于低质煤的干燥燃料。据尹瑢文透露,现在,电厂都希望与污泥处理企业签定长期供销合同。

与会专家表示,韩国在污泥处置方面,建立了适合国情的政策体系。而对于中国而言,由于各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自然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贯彻落实决策层有关污泥规范处置的系列政策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在具体的污泥处置路线明确上更有责任、有担当。

污泥资源化是处理处置重要方向

稳定化、无害化后的污泥有园林、绿化、城市基建、土地改良等多种用途,消纳空间可观。但国内还未形成对污泥产品稳定、通畅的消纳渠道

随着新一轮气候协定的通过,温室气体减排的压力正在不同程度影响着世界各国的能源环境政策。而对于此前被忽略的耗能大户,污水处理行业也逐步被赋予更多的“使命”。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发达国家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向能量自给、再生水资源工厂等方向转变,相关的技术进步不断提速。

而据尹瑢文介绍,韩国也正是因为将污泥当做挖掘国内二氧化碳减排潜力的重要部分,出台各项政策鼓励发电厂使用污泥全干化燃料,污泥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同时,他们还积极推动污水处理设施转变为能源资源工厂,鼓励污水处理厂能源自给,鼓励加大厌氧消化的投资。

在我国不少地方政府和污水处理厂眼中是负担的污泥,在发达国家已经逐步成为了节能减排(二氧化碳)的重要潜力领域。而这一思路,事实上决定了上述国家和地区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及资源化路线的考量,并引领着相关技术的发展进步。

而反观国内,从中国目前围绕污泥的政策来看,污染物减排仍然是第一要务;对污泥生物质、有机质安全地资源化利用,并未在现有的政策体系中得到体现。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中国而言,在污泥安全规范处理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化利用是重要方向。

“利用了污泥的生物质才算是污泥得到利用。”上海市水务局副总工程师唐建国此前曾强调,生物质的利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生物质转化为能源;二是将生物质转换为有机质(以腐植酸为代表)。据他介绍,日本高度重视下水污泥的处理。在2009年开始采用“生物质循环利用率”,即下水道中有机物被有效用以气体发电等形式进行能源利用和绿农地利用的比例,来衡量污泥利用效率。

在国内,污泥的资源化利用也一直在开展实践。近年来一些企业已经开始了“全产业链”的努力。比如南方泵业收购的金山环保,将污泥处理和立体种植、碳吸附材料生产联系起来;天津裕川则是从污泥中提取蛋白材料;有企业还将污泥处理与城市建设、景观建设、矿山修复等结合起来。

除了敏感的“农用”途径外,稳定化、无害化后的污泥还有园林、绿化、城市基建、土地改良等多种用途,消纳空间可观。但据记者了解,至今在国内,还未形成对污泥产品稳定、通畅的消纳渠道。“主要原因是这些消纳途径涉及的职能部门繁杂、利益链条固化。”很多专家表示。而这些非技术的因素,甚至直接影响一些资源化污泥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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