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执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湖南通报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海南行政司法强化联合执法
苏鲁边界联合执法
图片新闻
湖北襄阳买卖假绿标三人被批捕
北京朝阳区3家饭店被责令整改
邢台重点督办21起信访案件
葫芦岛查处两起违法案件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6年6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葫芦岛查处两起违法案件
兑现举报奖励金两万元
 

本报讯 辽宁省葫芦岛市近日通过群众举报查处两起环境违法案件, 并给予举报人共两万元奖励。

5月11日,经举报人举报,葫芦岛市连山区废品收购站和连山区聚酯瓶片加工厂自2016年初开始使用片状氢氧化钠对收集的废旧塑料瓶进行清洗,并私设暗管将废碱水偷排到厂区院外隐蔽的流水沟内,渗入地下,污染周边环境。

接到群众举报后,葫芦岛市环保局立即联合市公安局,迅速对两起案件进行查实。经查,这两起案件均为3名犯罪嫌疑人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3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按着《葫芦岛市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二项条款规定,市环保局决定给予举报人共两万元奖励。

为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3月8日,葫芦岛市环保局发布了《葫芦岛市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发布以来,葫芦岛市环保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察、监测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以查处举报问题为契机,加强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5月底,葫芦岛市环保局共受理群众投诉20件,做到受理率100%,处理率100%,回复率100%。 张勇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