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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完善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查出的13784个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确保2016年底前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零”。同时,组织开展涉水建设项目“回头看”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专项整治行动。
七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加强“智慧环保”建设,到2016年底前,实现对全省重点监控企业的远程执法;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标准,开展“土小”企业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八是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学习借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模式,建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到2017年底前完成对各市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继续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对污染举报和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访问题严重、小散乱弱企业明显反弹的区域,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二是严肃责任追究,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一厘清责任,逐一问责到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其他问题深入调查,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年底前全面完成责任追究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四是严格督导检查,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及时公开信息,按要求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下一步,河北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主动整改、尽快整改、坚决整改,并举一反三、强化措施,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新局面,以美丽河北建设的新成效,为美丽中国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