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石家庄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通报称,晋州市环保局一副局长因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不力,被行政警告。
通报称,晋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宏志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身为晋州市环保局分管焚烧工作的副局长,2016年1月,在河北省环保厅督导期间,因工作疏忽,致使晋州市S309省道大樵至西曹沿线两侧农田有多处存在烧秸秆、烧荒情况,造成大气污染,被河北省环保厅督导组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纪宏志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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