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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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建立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
已建立监管对象清单 84个、监察人员名录库74个
 

本报通讯员梁海全 记者杨涛利乌鲁木齐报道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了解到,目前,全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共建立污染源监管对象清单 84个,环境监察人员名录库74个。

据了解,从今年4月起,新疆环保部门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中开始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监察人员的“双随机”方式开展环境监察执法。为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行为,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明确随机抽查内容、抽查对象、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及抽查程序等内容,确定2016年污染源日常监管对象清单和执法人员名录库。

按照“双随机”制度规定,抽查对象主要包括辖区内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所有区控重点污染源、国家和自治区挂牌督办企业和约谈企业、辖区内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重点建设项目等四大类。随机抽查主要涉及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环保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等方面内容。

据介绍,“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后,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将加强对全区14个地、州、市环境监察机构以及98个县、区环境监察机构的督查和指导。此外,新疆环境监察总队还从全区各级环境监察机构选择优秀的专业人才建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执法专业人才信息库”,在污染源日常监管中随机抽取专业人才参加现场环境监察,提高现场环境监察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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