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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庆细化监管措施

 

本报讯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第82号“关于将安庆市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提升为Ⅰ级响应的命令”。安庆市环保局紧急部署,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暴雨灾害天气,开展一系列环境安全防范工作。

安庆市环保局第一时间向各县市区、全市企业下发了《关于突出抓好汛期重点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的通知》,对汛期全市环境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提前消除环境隐患,加强危化品企业的监管。要求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制定科学的汛期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汛期危险废物应急转移预案。

加大对饮用水监测密度。对城区一、三水厂水质实行每日两次人工加密监测,对饮用水源地周边进行人工巡查,及时了解掌握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市环保局成立汛期督查小组,对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环保安全检查。在督查中,各县市区环保局均实行24小时值守,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市区政府汇报并与市环保局及时会商。

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为做好汛期环保工作,更好地应对汛期环境突发事件,安庆市环保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12369环保热线和环境应急、监测人员24小时双人双班,对重点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实行两人24小时盯班值守。

成立安庆市环保局防汛突击队,主要负责长江干堤杨桥段24小时驻扎,每天定时开展江堤排查,随时准备抢险。 丁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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