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小玲 通讯员魏旭东乐山报道 四川省乐山市环保局近日以备案管理、执法检查、宣传教育等为切入点,严抓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以防止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等辐射事故发生。
乐山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促进辖区内从事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有效落实,将从备案管理、执法检查、宣传教育3方面加强管理。
在抓备案控源头方面,乐山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异地野外(室外)辐射作业备案管理制度,对异地来乐山市辖区内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从事野外(室外)辐射作业活动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等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把住异地辐射作业安全准入关。
同时,此次行动强调抓执法促落实。乐山市、县(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密切协作,形成执法检查合力,同时配合四川省环保厅专项检查组,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核查、监督性监测等结合的方式,对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从事野外(室外)辐射作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作业现场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
此外,还强调抓宣传强意识。乐山市环保局结合备案登记、现场检查等,积极开展守法宣传教育,促进使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从事野外(室外)辐射作业单位负责人和辐射作业人员进一步了解、熟悉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筑牢守法意识,依法依规开展野外(室外)辐射作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