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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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衡水45家企业被“拉黑”
将面临全方位惩戒
 

本报通讯员张铭贤衡水报道 近日来自河北省衡水市环保局的消息显示,今年上半年,共有45家“守法不良”企业进入“黑名单”并将面临严惩。

今年衡水市出台了《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每月评定公布一次“守法不良”企业,每季度解除一次,并对“守法不良”企业给予严厉惩戒。上半年有45家企业被列入了“守法不良”企业名单。

进“黑名单”的单位将被“全方位”惩戒。衡水市将对列入环保“黑名单”的排污单位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是将环保“黑名单”排污单位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予以公告;

二是对已发放许可证的,在问题整改完成前收回排污许可证,暂停新建项目审批,企业停止生产;对无证排污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是将环保“黑名单”排污单位与银行信贷挂钩,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黑名单”排污单位不予贷款,取消担保和融资的资格;取消享受各类环保治理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补贴资金、评优评先的资格;通报财政等部门,取消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金补贴等政府公共项目活动的资格;通报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据了解,企业存在8类环境问题将被列入“守法不良”名单,这8类情况分别为:排污单位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的;环境问题整改不积极,被反复信访举报的;违法排污行为被环保部门检查发现的;拒绝环保部门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涂改或伪造排污许可证、环评文件、监测报告的;不遵守环境责任保险有关规定的;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的;其他被环保部门予以行政罚款及以上处罚的。

对无证排污单位将直接列入环保“黑名单”,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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