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吕俊长春报道 吉林省政府近日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基本完善,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方案》明确了8个布点范围,分别为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生态遥感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
依托现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方案》要求加快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布设。各市每个辖区至少布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每个县(市)至少布设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并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传输与发布。到2018年,建成由108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构成的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2016年,全省要建成覆盖全省194家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到2018年,将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拓展到973家重点排污单位,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全覆盖。
《方案》要求按照 “一级部署、多级应用 ”的原则,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建设,构建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互联共享机制。各级环保、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和单位所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统一上传至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快速分析、预警研判、交换共享、实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