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爱群 见习记者李俊伟呼和浩特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就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行了再部署,要求钢铁去产能在2017年前全部完成5年任务,煤炭去产能在2020年前完成任务。纳入2016年去产能的钢铁煤炭企业均已停产,正在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最新部署加快推进。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正按照与国家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加快推进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各盟市与自治区政府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十二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全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以及2013年到2017年底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下发通报,要求相关盟市落实去产能的主体责任,按照与自治区签订的责任书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去产能落到实处;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去产能的良好舆论氛围;研究制定去产能配套资金政策;积极稳妥地解决去产能中的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