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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出首张资源税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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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开出首张资源税税单
7月1日起对黏土、矿泉水征收资源税
 

本报记者蔡新华 见习记者刘静上海报道 上海市第一张资源税税单日前开出。青岛啤酒上海闵行有限公司财务从闵行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13.51万元的资源税税单,标志着资源税改革在上海成功落地。

据悉,上海市从7月1日起对黏土、矿泉水征收资源税,原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降为零。对黏土、矿泉水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其资源税适用税率分别为:开采黏土适用税率为3元/立方米;开采矿泉水生产桶装或瓶装矿泉水的,适用税率为7元/吨;开采矿泉水生产啤酒的,适用税率为4元/吨。此次改革通过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进一步完善绿色税收制度,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减轻企业负担。

据了解,为确保资源税首个征期顺利申报,推进改革落地,上海市税务部门一方面配套制定了《关于本市黏土、矿泉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对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核算方法、纳税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等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另一方面,做好对内业务培训和对外宣传辅导工作,指导纳税人准确核算、正确填报、规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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