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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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莞召开座谈会确保立法民主科学
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将出台

 

本报讯 广东省东莞市日前召开《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相关市直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于8月初在东莞当地媒体上进行刊登,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召开,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条例》中涉及的部门职责、主体资格等问题;条例的总体框架、具体条款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等。

《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是东莞市人大确定的近期立法项目之一,旨在改善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的环境,引导水乡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水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条例(草案)》,东莞市将编制水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水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据介绍,座谈会结束后,相关部门将根据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针对性的修改,确保最终达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目标和要求。 吕晓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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