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说法
3上一版
 
废水“零外排”为何仍被罚三十万元?
辛集查处一起非法倾倒危废案
西安法院强制污染企业停产
海南侦破首例跨省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
余杭判决首例污染刑事案件
贵州发布生态环境检察白皮书
洪泽召开两法衔接座谈会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辛集查处一起非法倾倒危废案
倾倒制革蓝皮丝,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本报通讯员耿曼 赵一赫 张铭贤辛集报道 河北省辛集市环保局日前破获了一起非法倾倒危废案件,并将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嫌疑人张某、靳某某移送公安机关实施刑事拘留。

辛集市环保局日前接群众举报称,辛集撒马营村制革区海洲污水处理厂东北侧空地上,有人非法倾倒制革蓝皮丝。辛集市环保局立即派执法监察人员赶赴现场,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辛集市环保局、辛集市制革区派出所与辛集市制革区管委会联合对案发地点进行了详细勘查发现,举报人所称辛集市海洲污水处理厂东北侧、辛集市华澳污水处理厂东侧空地上确有大量制革蓝皮丝(约200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革蓝皮丝属于HW21(含铬废物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中的皮革切削工艺产生的含铬皮革碎料,处置不当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辛集市环保局遂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及自卸车司机靳某某已被刑事拘留,下一步将移送检察机关,对本案提起公诉。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